隨著新《公司法》《證券法》的出臺,更加明確了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相關責任。履行職責和職責風險始終伴隨在日常工作中,如何有效的處理兩者的矛盾,使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在職務活動過程中既能盡職盡責,又能有效的回避風險?中企信遠管理咨詢集團結合多年的研究成果,推出《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能風險與責任保險》高級研修班,旨在明確管理職責,有效防范風險,推進企業健康的發展。
系列研修班采用專家授課、分組互動、案例再現、專項答疑的咨詢式研討形式,具體事宜如下:
一、課程內容
一)、公司法人制度特殊性的意義
1. 公司法人制度概述
2.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憲法
二)、股東(大)會及其程式規則
三)、董事會的組成和程式規則
1. 董事會成員的構成
2. 董事的任期
3. 董事會職權
4. 董事會召集、議事方式與表決
四)、監事會的組成和重大監督職能
1. 監事在公司的地位
2. 監事會的運行
3. 監事會的職權
4. 監事會行使職權的保障措施
五)、獨立董事的產生、要求、監督
1. 獨立董事的獨立性
2. 獨立董事的職權
3. 獨立董事與董事會專門委員會
4. 獨立董事制度完善問題
5. 獨立董事與監事會的協調
六)、董、監事、高管任職資格和義務、責任
1. 任職資格
2. 董監事、高管對公司的忠實和勤勉義務
3. 董事、高管忠實義務的具體表現
4. 董監事、高管接受質詢的義務
5. 股東派生訴訟
七)、股東之間的利益平衡
1. 確立了(控制)股東的基本義務
2. 完善了股東的保護機制
八)、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職業責任保險
1. 保險條款內容
2. 被保險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責任保險
3. 外派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
4. 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職業責任保險費率規章
二、主講導師
國資委相關部門領導
國務院相關部門領導
長期從事國有重點大型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工作的著名公司治理專家
三、參會人員
各單位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獨立董事、董事會成員、監事會主席 (監事長)、工會主席、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監事會專兼職成員、財務總監、審計總監、辦公室主任、部長、董事會辦公室、監事會辦公室、企業管理處、審計監察部、紀委監察部等部門負責人及其相關管理人員;各級國資委及政府主管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工作部門負責人及其相關人員。歡迎各地政府(國資、財政、經貿)部門、各大企業組團參加。
四.時間及地點
2009年6月6日-7日 成都市(5日全天報到)
2009年7月25日-26日 北京市(24日全天報到)
注:研修班詳細報到地點及乘車路線收到報名回執后在開班前一周發放。
五.收費標準
研修費每人2000元(含研修費、內部資料費、現場咨詢費等);食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研修費及食宿費報到時面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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