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HR們:
您好!誠摯邀請您參加我們舉辦的“北京最新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審判意見精要解析與HR實務操作應用講座”。
一、課程背景:
日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召開了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就諸多爭議問題的解決達成一致意見,并形成了《關于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
該《紀要》明確了勞資關系中多發并亟待解決的8個類別40多項爭議問題的處理意見,同時下發至本市各級人民法院、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供兩系統裁、審勞動案件時掌握,因而更值得大家高度關注!為使用人單位及時、全面、正確理解該《紀要》,特開設此課程。
預期北京未來兩年內,北京各區仲裁、法院審理案件適用的統一標準就是此規定,請各單位予以重視,認真學習并理解,提高操作能力,方便今后的實務運作。
二、培訓時間:2009年11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5:30
三、培訓地點:北京市,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四、組織機構:北京市聯拓律師事務所 北京法域精通咨詢有限公司
五、授課講師:劉昊斌律師,北京市聯拓律師事務所主任
六、適宜對象:企業領導人、企業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人力資源總監、人力資源經理、人力資源主管、企業人力資源其它負責人、企業法律顧問等。
七、培訓費用:500元/人(含場地費及授課費,不含午餐)
八、培訓題綱:
一、社會保險爭議,是否屬于勞動爭議受理范圍?
1、沒有繳納社保的,仲裁是否受理?
2、因為沒有繳納社保而產生的醫療費用報銷、生育費用報銷,是否屬于受理范圍?
3、農民工的社保賠償,是否屬于受理范圍?農民工的社保損失賠償標準是什么?
二、住房公積金爭議,是否屬于勞動爭議受理范圍?
三、勞動爭議仲裁后十五日的起訴期,如何計算?
四、勞動關系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五、勞動者長期未提供勞動,用人單位又未依法與其解除勞動關系,雙方“長期兩不找”,這種情況如何認定?
六、關于工資支付憑證,單位的舉證責任期限有多長?
七、電子打卡記錄是否可以作為認定加班的證據?
八、每天工作七小時,每周工作六天,第六天是否視為加班?
九、值班是否視為加班,是否有權要求加班費?
十、單位辭退被撤銷后,工資標準如何界定?
十一、經濟補償金與雙倍賠償金的算法,以及是否受三倍封頂的限制
十二、2008年之前工齡,員工被違法辭退后,是否可以要求50%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十三、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是稅前工資還是稅后工資?
十四、雙方協商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低于法定標準時,員工是否有權反悔?
十五、員工以單位沒有依法繳納社保為由提出辭職時,單位是否應當向員工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十六、2008年之前辦理北京戶口的員工,約定了違約金條款,現在是否有效?
十七、侵權損害與工傷保險待遇,員工是否有權重復享受?
十八、發生工傷后,單位與員工達成協議后,員工是否有權反悔?
十九、2008年之前的規章制度,沒有走過民主制訂程序的,是否有效?
二十、沒有約定補償標準的競業限制條款是否無效?
二十一、北京競業限制的經濟補償金支付標準是多少?
二十二、用人單位籌備期間的工作時間是否計為員工的工齡?
二十三、員工檔案丟失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