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地點:10月16日(東莞) 11月27日(珠海) 課程費用:800元/人,2人參加每人600元,同時報多門課程的另協商收費 優 惠:開課10天前報名并繳費的,按上述收費標準8折優惠;參加過中國勞動人事網培訓的單位五折優惠;深圳梁碩南勞動咨詢事務所顧問單位免費參加。 上述費用包括培訓費、午餐費、講議費等。 贈 送:(1)梁碩南老師最新力作《勞動合同甲方乙方-用人單位權益維護VS勞動者職場維權》一本;這是全國第一本從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角度闡述新法適用的實務書,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全書41萬4千字,定價45元。(2)梁碩南老師主編,中國勞動人事網和勞維集團網主辦的《勞動人事法律指南》專刊共6期。 參加對象:企業董事長、總經理、經理、廠長、人力資源總監、主管;勞動仲裁員、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法官;企業法律顧問、勞動法專業律師;勞動法愛好者 主講老師簡介:梁碩南老師 知名勞動人事法律專家,資深培訓講師,中山大學行政管理和法律專業雙學歷,勞動維權集團網創辦人兼總裁,中國勞動人事網創辦人兼首席法律顧問,深圳梁碩南勞動咨詢事務所創辦人兼主任,《勞動人事法律指南》主編,廣東圳揚律師事務所勞動法律部部長,中國勞動法學研究會會員、深圳市企業法律顧問協會會員、深圳市企業家協會會員,中國人力資源培訓網、勞動法律培訓網、珠海人力資源中心、世紀培訓網、中企培訓在線、北鳴咨詢等培訓機構的特約勞動法講師和人力資源管理講師。 梁老師曾成功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代理過數以千計的各類勞動人事爭議案件, 曾為中國石油、美的集團、大民集團、正大康地集團等世界知名大企業制定、完善、審核勞動合同和企業規章制度,是位既熟悉企業勞動人事管理又精通勞動人事法律,且有豐富勞動人事爭議案件代理經驗和勞動人事法律培訓經驗的復合型專家與講師。梁老師曾在《中國勞動保障報》、《深圳法制報》等多家報刊上為讀者解答勞動法律問題,接受過英國金融時報、法制日報、瞭望東方周刊、南方都市報、南方日報、深圳特區報、深圳電視臺等媒體就勞動法律問題進行的專訪,還受邀到深圳、東莞、廣州、佛山、珠海、中山、武漢、長沙、南京、株州、徐州等全國各地講授勞動人事法律課程。梁老師主講的課程,深入淺出,針對性強,作風大膽,理論與實踐、案例相結合,并不泛風趣、生動和精彩,深受學員的好評,常有不少企業的管理人員跟蹤參加梁老師主講的課程。 梁老師提供過勞動法律服務的客戶包括:美的集團、中國石油、南方航空、廣東電信、大民集團、正大康地集團、天健集團、福群集團、南車集團(湖南)、時代集團(湖南)、北洋投資(湖北)、中華英才網、前程無憂、長江禮品、歐陸家庭用品、匯安人力、珠海人力資源中心、泛亞人力、華盈恒信、世紀培訓網、中企培訓在線、北鳴咨詢、東豐精工、鴻邦電子、深圳先科、東莞園林、凱旋創視等近百個企業和企業集團。 梁老師的主要著作有:《論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論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勞動合同之甲方乙方——用人單位權益維護VS.勞動者職場維權》、《論企業經營期滿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否給員工經濟補償》、《論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在深圳龍崗、寶安兩區的適用》、《企業規章制度范本》、《勞動人事法律指南》等。 課程簡介: 上午:如何規范勞動合同管理及員工入職管理、在職管理、離職管理(9:30-12:00) 課程背景:《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頒布實施,對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根據新法的要求,規范勞動合同管理及員工的入職管理、在職管理、離職管理, 是所有用人單位都十分關心和希望了解的問題。針對用人單位所關心的勞動用工管理過程中的重點、難點、疑點、熱點問題,知名勞動法專家梁碩南老師將結合自己擔任數十家大中型企業勞動管理顧問的親身經歷,向您傳授成功應對的錦囊妙計。 課程大綱 1、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否辦理用工手續?應辦理哪些手續?入職登記表和職工名冊的設計要求及必備內容(此表冊設計和填寫的好壞,會直接影響今后勞動爭議的多少和勝敗) 2、用工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因勞動者不愿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否需要每月支付勞動者二倍工資?用人單位據此解除勞動關系,是否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3、勞動合同或規章制度關于“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勞動者的能力表現以及依法制定的調崗調薪制度,合理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和工資待遇” 的約定或規定是否有效? 4、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虛假,能否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用人單位可否據此辭退勞動者而不給勞動者經濟補償? 5、勞動合同期滿后不及時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是否需要支付勞動者二倍工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應否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或賠償? 6、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否一定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能否終止第二次合同而不續訂第三次合同? 7、勞動者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但不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否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何法律風險? 8、勞動者離職后再次回原用人單位工作的,離開多長時間工齡連續計算?離開多長時間工齡不連續計算? 9、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否一定要事先通知工會?沒有事先通知工會是否被認定為違法解除而需要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尚未建立工會怎么辦? 10、無過錯辭退中,用人單位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與員工先行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是否被認定為違法解除而需要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 11、無過錯辭退和經濟性裁員中,對從事職業危害的崗位,沒有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就解除勞動合同,是否被認定為違法解除而需要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 12、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與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有何不同?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和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如何計算?支付賠償金后,是否還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13、如何辦理員工離職手續及出具相關證明文件?如何與離職員工簽訂離職協議,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 下午:企業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及各項規章制度的設計、撰寫、制定和公示要求(13:30--17:00) 課程背景:企業勞動規章制度是企業內部的“勞動法律”,是企業進行勞動管理的工具。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既是企業的權利,也是企業的義務。從一定的意義上說,企業進行勞動管理,必須靠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沒有勞動規章制度,企業就無法進行勞動管理。 企業勞動規章制度具體有何重要作用?規章制度有哪些重要分類?各項規章制度如何設計和撰寫?如何合法有效地制定和公示規章制度?如何有效運用企業規章制度對員工加強管理?特別是對問題員工和高層員工、關鍵崗位員工的管理?主辦單位特邀知名勞動人事法律專家梁碩南老師為學員講授本課程。希望通過本課程的學習,使學員理解和掌握員工手冊及各類規章制度的基本知識及制訂方法、原則、技巧和制定、公示要求,避免制定規章制度的誤區和勞動用工風險,減輕企業用工成本。 課程大綱 一、勞動規章制度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企業勞動規章制度的主要分類 三、企業勞動規章制度的生效要件 四、如何履行制定規章制度的民主程序和有效公示企業的規章制度?規章制度不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直接與工會協商決定是否有效? 五、可否約定勞動規章制度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約定規章制度作為勞動合同附件的利弊分析 六、企業規章制度是否一定要備案?向什么部門備案?沒有備案的規章制度是否有效?已備案的規章制度是否一定有效? 七、企業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及法律法規的效力關系和適用關系 八、勞動規章制度中關于“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勞動者的能力表現以及依法制定的調崗調薪制度,合理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和工資待遇” 的規定是否有效? 九、勞動規章制度中關于“違反治安管理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并不給任何經濟補償或賠償”的規定是否有效? 十、勞動規章制度中關于“末位淘汰”的規定是否合法? 十一、勞動規章制度中關于“勞動合同存續期間,勞動者在其他單位兼職的,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并不給任何經濟補償或賠償”的規定是否有效? 十二、勞動規章制度中關于“勞動者存在學歷或履歷虛假情況的,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并不給任何經濟補償或賠償”的規定是否有效? 十三、何謂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何謂嚴重失職?何謂重大損害?“嚴重”和200“重大”由誰說了算? 十四、何謂不能勝任工作?“不能勝任工作”由誰說了算?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否對其調崗調薪? 十五、員工手冊的主要內容及制定原則、撰寫方法與技巧和注意事項。 十六、招聘制度的主要內容及招聘管理的原則、流程和注意事項。 十七、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及制定原則、撰寫方法與技巧和注意事項。。 十八、工資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及制定原則、撰寫方法與技巧和注意事項。 十九、獎懲制度的主要內容及制定原則、撰寫方法與技巧和注意事項。 二十、考勤制度的主要內容及制定原則、撰寫方法與技巧和注意事項。 二十一、如何有效運用企業規章制度對員工加強管理?特別是對問題員工和高層員工、關鍵崗位員工的管理? 二十二、企業以員工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敗訴原因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