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各有關企業:
近年來,中國經濟高速發展,人才競爭突出,勞動關系劇烈變化。隨著勞動法的配套、健全,各種勞動保障措施相繼出臺。如何加強用人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已經成為企業發展的首要問題。
2007年,既是十屆全國人大任期的最后一年,也被稱為勞動保障立法年!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社會保險法》都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計劃。其中,《勞動合同法》作為勞動法制的一部基礎性法律,草案已于2006年12月通過二審,2007年4月,《勞動合同法(草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上進行了三審。另一部基本法律即《就業促進法(草案)》也已于今年2月剛剛結束的第26次常委會進行了一審,并公開征求社會意見。此外,《社會保險法》也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完成了起草工作并報送國務院法制辦,按照立法計劃,2007年12月該法草案將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及時了解社會保險立法的趨勢和規定,不但有助于解決紛繁復雜的社保關系,而且對減少用工成本、降低人力資源管理風險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已經于2005年12月3日向全社會公布,針對不同的用工主體和用工形式,人事經理該如何選擇不同的社會保險?工傷對企業的人力資源成本將產生直接影響,怎樣控制和合法轉移工傷責任,降低用工單位的風險?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對企業實行審查的時候,企業應該如何應對?《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對企業勞動關系產生哪些影響?……基于此,舉辦“最新企業五大社會保險政策運用與依法規避勞動監察、社;烁呒壯行薨唷保云趲椭髽I管理者準確理解國家最新社保用工政策的背景、內涵及意義,準確把握社會保險的選擇原則和用工制度的設計方法,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用工成本,控制用工風險。
一、研修內容
第一部分:企業養老政策理解與運用
1.解讀《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核心內容及國家養老保險政策的調整重點; 2.前瞻分析國家將在全國各地實施社會保險最新政策的具體細則內容; 3.結合員工養老保險核發標準的調整,企業應如何重新審視內部的福利方案,及做出適當的調整; 4.養老保險政策差異分析及核心問題剖析; 5.人力資源部應如何清晰向員工解釋養老保險將對個人養老方案產生的作用及替代性; 6.工資與福利:包括工資總額的范圍、加班工資的計算、最低工資、工資的支付形式和要求、病假工資;個人所得稅及關于工資、經濟補償金的計稅、公有制職工購房免契稅的問題。
第二部分: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與工傷待遇標準
(一)工傷事故與工傷認定 1.如何理解工傷保險的無過錯責任原則?
2.企業能否追究工傷職工的過失賠償責任?
3.參加單位組織的體育活動受傷能認定為工傷嗎?
4.如何認定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
5.無照駕駛與駕駛無照車輛受傷怎么辦?如何認定職工的醉酒行為?
6.哪些情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
(二)工傷事故與工傷保險待遇 1.哪些工傷待遇由單位支付?哪些工傷待遇由經辦機構支付?
2.工傷職工超過規定醫療期如何處理?
3.單位能用商業保險賠償職工工傷待遇嗎?
4.工傷補償與民事賠償出現競合怎么辦?
(三)工傷責任承擔與工傷爭議處理
1. 用人單位如何向第三人追償?
2. 勞務派遣、承包租賃過程中發生工傷,如何向實際用工單位追償?
3. 單位對勞動能力等級鑒定不服怎么辦?
第三部分:醫療、失業、生育保險政策運用
1.醫療保險改革趨勢與當前政策講解;
2.失業保險待遇享受范圍與標準;
3.失業人員如何享受醫療保險;
4.退休人員如何繳納醫療保險并享受相關待遇;
5.生育保險的政策理解與運用。
第四部分:勞動者權益維護與勞動爭議處理最新政策解讀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對勞動爭議發生之日的界定; 2.拖欠工資爭議(幾種情形)的新法新規定; 3.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待遇的新法新規定; 4.不屬于勞動爭議的幾種糾紛; 5.當事人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持下達成的具有勞動權利義務內容的調解協議,是否可以作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據。
第五部分:企業如何合理規避勞動監察、審核
1.企業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將受到哪些處罰? 2.企業不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將受到哪些處罰? 3.企業違反工會法將受到哪些處罰? 4.企業的哪些事項會被納入勞動保障監察范圍? 5.企業如何應對處罰及補救措施? 6.如何進行員工投訴、舉報處理?
7.如何理解勞動保障監察的時效問題?
8.單位不服監察處理結果怎么辦?
二、主講專家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養老保險司、醫療保險司主管領導
左祥琦 資深勞動爭議仲裁員、律師,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嘉賓之一
賈富春 資深勞動仲裁員、律師,江三角律師事務所北京事業部主任
魯志峰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勞動保障報法律事務中心主任
范戰江 中國勞動爭議處理專業委員會副會長
(每次培訓從以上專家中選配,以實際通知到會專家為準)
三、培訓對象
各企業分管勞動人事工作的領導、人力資源部經理/總監、人事主管、薪酬專員、績效主管、培訓經理、培訓主管、招聘主管,企業法律顧問,總經辦、信訪辦、勞資、工會、行政、勞動爭議調解員及兼職仲裁員等各部門相關人員參加。
四、時間安排及報到地點
10月23日至10月29日 地點:深圳市
會務組根據各單位回傳報名回執表,于每月開班前一星期用傳真的形式通知報到地點、乘車路線及注意事項等。
五、費用及報名方法
1、費用:參會人員需交學費1600元,學習期間食宿考察會務組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2、證書:請參會學員帶兩張一寸彩色相片,學習結束后辦理培訓結業證書,作為企業管理人員在職繼續教育的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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