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近2年的四次審議,2007年6月29日召開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國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并將于2008年1月1日起實施。本法的出臺必將給實施多年的各地勞動合同條例和已確定的勞動關系立法模式帶來重大調整。為幫助企業了解、學習《勞動合同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內容和有關條款的具體運用原則,規范企業勞動合同訂立和履行等一系列行為,合理規避用工風險,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和諧的勞動關系,按照勞動保障部關于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的工作部署,中國勞動學會決定在青島舉辦針對企業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培訓班。現將培訓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一)《勞動合同法》立法背景、立法過程及立法思路
(二)《勞動合同法》主要內容解析
1.《勞動合同法》適用范圍;
2.勞動合同期限的設定、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的訂立及對用工的影響;
3.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的制定及其與勞動合同的關系;
4.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等要求及勞動合同的內容;
5.專業技術培訓與服務期、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與競業限制、約定違約金的一般禁止;
6.履行、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
7.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經濟補償金;
8.勞動合同的終止與經濟補償金;
9.勞務派遣三方權利義務的規范及對用工的影響;
10.非全日制勞動關系的特征。
(三)適用《勞動合同法》其他需要注意的問題
二、培訓對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各企業集團(總公司)、事業單位負責勞動管理、勞資關系的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各級綜合經濟管理部門法律工作人員;各律師事務所受理勞動爭議的律師及相關人士。
三、培訓師資
魯志峰 中國勞動保障報法律事務中心主任
左祥琦 資深勞動爭議仲裁員、律師,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嘉賓之一
四、培訓時間及地點
2007年 8月13日至8月15日 地 點:青島市
(13日全天報到,14日、15日全天授課 )
五、培訓費用
(一)參會人員需交學費980元,如需食宿,會務組可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二)報名:各有關單位接到通知后,請負責通知本部門或本行業參加培訓的人員,協助做好報名組織工作。參加培訓人員名單務必于 8月 10 日前報中國勞動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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