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最受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關注,關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切身利益的全新勞動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經人大審議通過,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頒布執行。該法案的出臺,將直接提升企業人力資源的管理成本,同時也將對企業人力資源乃至企業全面經營管理產生深遠的影響。新法出臺,實施多年的各地勞動合同條例和以確定的勞動關系立法模式將會有重大調整,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理念也將面臨顛覆性的挑戰。如何利用新勞動合同法的契機進一步做好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提升員工關系管理水平,避免勞資沖突,建立和諧的勞動關系,已經成為人力資源管理人士和各級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的關注的重點。為了及時采取應對措施,預防勞動合同爭議的發生,并讓企業全面了解勞動合同法的立法情況,國務院國資委研究報告編輯室近期將舉辦“企業如何應對全新勞動合同法高級研修班”,結合最新法律規定,通過大量經典案例的分析講解、現場答疑、經驗交流與互動研討等方式,提升企業管理者有效管理員工關系的能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對象
用人單位總經理、高級管理人員;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總監、經理;法律部門負責人、律師以及其他相關人士。
二、時間安排及報到地
2007年8月14日至8月17日 地點:秦皇島市(14日全天報到)
三、研修內容
(一)勞動合同法的出臺背景、調整思路及深層次原因分析
(二)勞動合同法主要條文解讀
1、關于勞動合同法適用范圍的新規定
2、關于企業規章制度的新規定
3、關于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及相關法律責任的新規定
4、關于哪些情形下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防止勞動合同短期化)的新規定
5、關于勞動合同必備條款、約定條款和免責條款的新規定
6、關于合同期、試用期的新規定
7、關于服務期、出資培訓與違約金的新規定
8、關于競業限制的新規定
9、關于勞動合同無效和部分無效的新規定
10、關于拖欠和克扣工資的新規定
11、關于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新規定
12、關于經濟性裁員的新規定
13、關于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新規定
14、關于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限制的新規定
15、關于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經濟補償金或賠償的新規定
16、關于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17、關于辦理退工手續的新規定
18、關于勞動合同變更的新規定
19、關于基本養老保險的新規定
20、關于集體合同的新規定
21、關于勞務派遣用工的新規定
22、關于非全日制用工的新規定
23、關于單位發包、個人承包用工的新規定......
(三)勞動合同法與現行勞動法、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區別
(四)目前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法律風險
(五)用人單位應對新勞動合同法的策略與措施(企業用工模式、勞動合同條款、規章制度體系、招聘用工體系、商業秘密保護體系、員工解聘機制、績效評估考核體系、用工在新法律模式下的必要調整)
(六)典型案例分析、現場疑難解答、經驗交流與精彩互動
四、主講老師
孫群義 現任國家勞動部工資研究所研究一室主任,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秘書長。
何楚棐 菲利普.莫里斯(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員工關系經理
楊毅新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法制司執法監督處處長
賈富春 勞動法專家、資深勞動仲裁員、江三角律師事務所北京事業部主任
(每次培訓專家安排有所不同,以實際通知到會專家為準)
五、費用及報名方法
參會人員需交參會費1300元(含專家費、資料費、考察費)。食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請詳細填寫好報名回執表傳真至會務處,會務處按照報名先后順序預留學習資料。報到通知在開會前一周統一發放。費用現場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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