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員、國家人力資源管理師、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鐘永棣老師主講
時間地點:2008年11月27日(周四) 廣州市
學員對象:用人單位中高層、人力資源管理者;工會人員、法務人員。
培訓費用:1200元/人/天(含講座費、酒店午餐、文具及教材資料費)
增值服務:贈送本次課程教材(PPT)電子版!
課程背景: 隨著《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相繼出臺,珠三角地區的勞動爭議案件正“以加速度的方式井噴”! 社會上,部分心態不正的勞動者搖身一變成為了以打勞動官司為生的“專職臥底”、“職業殺手”,令廣大企業措手不及、防不勝防! 《實施條例》明確規定“違法解雇的2倍經濟補償,從勞動者入職之日起計算”,意味著隨意解雇工齡為5年的老員工,企業就必須支付10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金! 因此,企業高層和廣大HR管理者嚴把員工的入職關、離職關,迫在眉睫,這兩關是勞動關系管理過程中的重中之重!
部分經典案例: 一、2008年1月王某入職廣州某公司,月薪10000元。7月上旬,公司發現王某提交的學歷證書是偽造的,便依據內部制度“虛假應聘將立即解雇”書面辭退王某。后王某申請仲裁。結果公司敗訴,被認定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最終賠償王某共30000元!
二、某公司內部制度規定“公司業務緊縮的,可以資遣員工”。2008年9月20日,公司以“戰略調整,撤銷A產品銷售部”為由辭退工作了6年的員工。后員工主張公司違法解雇,索賠12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課程目的: ①充分了解招聘、入職、辭職、解雇過程中隱藏的重大風險; ②形成預測勞動用工風險的思維,掌握應對相關風險的知識技能; ③規避勞動用工風險和提升人力資源管理綜合水平!
培訓內容: 一、招聘與入職 1、 招聘前用人部門明確該崗位的工作職責,是做好預防用工風險的第一步。 2、 企業發出《錄用通知書》后,又決定不錄用該勞動者,將面臨什么風險? 3、 如何設計《入職登記表》,以嚴抓勞動者的“應聘欺詐”,和應對勞動者拒絕簽收有關書面(如處分、辭退)通知? 4、 如何避免勞動者以企業“欺詐”為由主張勞動合同無效,并索取經濟補償? 5、 如何避免招用尚未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以防止對原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6、 什么時候為最佳時間,以簽署勞動合同、其他用工協議,簽收員工手冊? 7、 收取勞動者提交的資料時必須要注意的細節問題?勞動者未能提交相關資料時,如何處理? 8、 辦妥錄用手續后,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用人部門的橫向協調應注意什么?
二、 勞動合同的解除與補償 9、 試用期滿前轉正考評過程中必須注意的細節問題。 10、 如何界定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 11、 2007年以前的合同中的違約金條款,是否必然無效? 12、 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有哪些,非法解除的理由有哪些? 13、 如何化解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帶來的支付2倍經濟補償的責任? 14、 怎樣理解末位淘汰? 15、 如何界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績效管理中必須注意哪些細節問題? 16、 為什么企業必須明確解除勞動合同的內部審批權限與流程? 17、 如何避免用人部門經理擅自辭退員工所產生的風險? 18、 關于《辭退通知書》/《處分通知書》的必備事項及措詞技巧。 19、 勞動合同到期前的續簽審批流程必須注意的細節問題。 20、 勞動者提出口頭辭職,又拒交書面報告,該怎么辦? 21、 企業不給勞動者安排工作,給勞動者“放假”,勞動者可否解除勞動合同? 22、 對于“三期婦女、工傷員工”能否協商解除,其操作技巧有哪些? 23、 企業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并書面約定經濟補償的數額;但勞動者事后反悔,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的差額部分,到底誰會勝訴? 24、 如何計算《勞動合同法》生效前后的經濟補償年限? 25、 勞動合同法環境下的額外經濟補償金是否繼續適用? 26、 企業并購時必須注意的風險問題(如經濟補償、工齡、勞動爭議)?
講師介紹:鐘永棣碩士 勞動仲裁員、華南地區勞動法實戰派代表之一;國家人力資源管理師、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通過律師資格考試。現任“南方勞動關系在線”合伙人、首席顧問。兼任南方都市報特約職場顧問、深圳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特聘顧問、特邀講師、人力資源總監班導師、中國招聘熱線常年法律顧問、《人力資源》等相關雜志、媒體撰稿人。曾任廣州市勞動仲裁系統資深仲裁員、銳旗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特聘顧問/講師、共青團廣州青年人才服務中心特聘顧問/講師、智聯易才人力資源集團華南區首席勞動法顧問。
曾培訓、咨詢服務的客戶:合生創展、新世界地產、城啟地產、中海地產、方圓地產、珠江監理、珠江投資、三新地產、養生堂藥業、廣西建設銀行、黃振龍涼茶、廣風隆科技、展耀照明、廣州電信、國訊通信股份、愛施德股份、益海糧油集團、金川國際貿易、松廈冷氣、旺大生物科技、中遠物流、日暉園林、歐時力服裝、大禾壽司連鎖、佰搭果餐飲連鎖、最佳女主角美容、怡全皮具、恒威集團、廣發銀行、中山華泰、風神集團、松下電器、駿豐頻譜、新南方集團、南海現代國際企業集團、天創鞋業、逸泉國際大酒店、麗豐控股、羅氏集團、昊天化學企業集團、通用文具集團、寬訊技術服務、廣藥集團、日松工業、天力叉車、麗新集團、利海集團、白云心理醫院等近千家企業。
實戰經驗:審判勞動爭議案件400多宗,代理勞動爭議近 400 宗;主講勞動關系管理類公開課、內訓近300 場次,受訓人數多達2萬人;咨詢策劃勞動關系管理項目近100個。先后在《人力資源》、《南方都市報》等專業雜志、媒體發表勞動關系類文章20多編。就華為集體辭職事件,接受多家媒體采訪;由于觀點獨特,先后被21CN等各大網絡傳媒大量轉載。培訓地點涉及華南地區、華中地區、華東地區、華北地區20多個省會城市及其他大城市。
授課特點:真實案例教學,將枯燥的勞動政策法規溶入實際管理當中;學員參與討論、互動,課程生動有趣,深入淺出,讓學員迅速學以致用。
王牌課程:《企業中高層如何有效預防和化解勞動用工風險》、《企業勞動關系管理規章制度撰寫技巧及風險防范》、《勞動合同/培訓協議/競業協議等撰寫技巧及風險防范》、《〈勞動合同法〉對人力資源管理的影響與應對策略》、《有效預防勞動爭議敗訴風險之細節決定成敗》、《企業勞動爭議處理實戰技巧及模擬仲裁庭真實案例演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