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地點:7月12日(深圳) 7月26日(上海)
學習費用:¥1500/人,包括學費、案例使用費、午餐費、數據費、稅金及其它相關材料費
參加對象:企業總經理、中高層管理人員;人力資源部總監、經理、薪酬福利專員、人事/行政專員等。
研討會背景: 08年,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勞動仲裁法》的相繼出臺,勞動者的維權意識增強,訴訟成本極大降低,越來越多的企業深陷勞動爭議之泥潭不能自拔。集體訴訟、群訴案件更是讓企業焦頭爛額。不可否認,隨著新的勞動法律法規的相繼實施,多數企業已對傳統的用工理念和模式進行了調整,但部分歷史遺留的社會保險、加班費等問題仍讓企業不知所措。 本次研討會由具有豐富實戰經驗的梁艷松老師親自主持,傾囊相授其對典型勞動爭議問題的預防和應對技巧。同時,為切實幫助企業正確理解和實施《勞動合同法》,指導企業解決實際問題,減少法律風險和經濟損失,我公司決定先收集報名企業目前所遇到的難以把握和操作的實例和問題,收集后統一交由梁艷松老師分類整理,在本次研討會上逐一提出指導意見、解決技巧和辦法。更重要的是研討會為企業提供了一個交流的平臺,通過各企業對用工模式轉變的回顧、總結和展望,使大家能集百家之長,補一己之短。典型問題集體討論,行業專門問題小組討論,梁老師專業點評,這樣的機會你還猶豫什么?
研討會特色: 梁艷松老師以法學家的視角站在企業的角度傾囊相授; 憑籍長期為企業提供顧問服務的經驗,深刻了解企業需求,針對企業用工管理過程中最容易發生糾紛的環節提供可操作性極強的應對措施和應對技巧;學員經驗交流、互動研討,相互學習。
研討會收益: 掌握企業常見用工風險的規避策略; 掌握勞動用工中的疑難法律問題; 掌握典型勞動糾紛的預防和應對策略; 掌握如何采取積極措施應對,以確保相關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研討會流程: 梁老師結合用工管理中常見法律誤區傳授防范和應對技巧 梁老師與學員分享典型、常見的勞動爭議案例處理實務技巧。 課前學員問卷分類解答,并就疑難熱點問題結合案例重點闡述。 學員相互交流新法實施以來的工作經驗和心得,取長補短!
研討會內容: 一、企業招聘新員工中的法律風險及控制 1、招聘廣告、入職登記表的設計技巧和風險防范 2、嚴格把好入職體檢關,避免成為“職業病”的替罪羊 3、用人單位聘用尚未與其它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員工會有何種法律風險?企業如何合法“挖”人 4、錄用手續的辦理、新員工入職登記表的設計要求及必備內容 5、試用期、見習期、實習期、合同期、服務期的區別與應用 6、如何約定專門培訓后的合同期或服務期和違約賠償條款 7、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與風險提示 8、社會保險的繳納及時性與風險提示 9、特殊員工競業禁止協議的簽訂與應用
二、企業管理員工跳槽中的常見法律誤區及應對技巧 1、誤區一:試用期內可任意辭退員工 2、誤區二:員工辭職需經單位批準 3、誤區三:員工提出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 4、誤區四:員工提出辭職,用人單位不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5、誤區五:員工違約,單位可以通過扣留檔案、留置工資、獎金或者不辦理退工手續等手段來制裁員工 6、誤區六:勞動合同期滿=勞動關系自動終止 7、誤區七:為了減少加班費支出,與員工協商確定加班費的金額 8、誤區八:給員工出資培訓,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同時約定試用期 9、誤區九:用“高薪”替代社會保險費 10、誤區十:競業限制補償金隨工資一起發放 11、誤區十一:離職員工無權領取年終獎 12、誤區十二:經濟補償金的計算以基本工資為基數
三、企業辭退、裁減員工中的常見法律誤區及應對技巧 1、誤區一:員工違紀即辭退 2、誤區二:考核末位即淘汰 3、誤區三:只要在試用期就可以隨便辭退員工 4、誤區四:員工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即作辭退處理 5、誤區五: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并賠償工齡補償金即可辭退員工 6、誤區六:以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直接解除合同 7、誤區七:員工患病或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直接解除其勞動合同 8、誤區八:隨意以情勢變更為由與員工解除合同 9、誤區九:以女職工違反計劃生育為由辭退 10、誤區十:協商解除無協議
四、企業管理過程中的技巧運用 1、勞動合同內容的填寫技巧 2、勞動合同期限約定的技巧 3、加班費的計算與實操技巧 4、企業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及運用技巧
五、勞動爭議的處理策略 1、在異地用工發生法律糾紛的處理技巧 2、勞動爭議中適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形;如果發生加班費爭議,企業還是員工負有舉證責任? 3、歷史遺留的加班費問題的處理技巧 4、勞動仲裁與訴訟與企業的群體影響效應
講師介紹:梁艷松先生 我國著名勞動法與員工關系管理專家,北京大學特聘教授;中華英才網專家團成員;高級顧問;獨家簽約講師;北京勞動仲裁網首席顧問師、合伙人。 梁艷松先生曾多年擔任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對于企業管理過程中的勞動用工風險有深刻的了解,從事法律工作后,專門從事勞動爭議訴訟及勞動法律研究工作,處理各類勞動糾紛案件700余件(包括個人、企業),涉及北京、天津、浙江、江蘇、上海、廣東、廣西、山東、四川、重慶、湖南、湖北、福建、海南、遼南、云南、江西等地,對各地勞動地方法規有較深的了解,對勞動法有很深的理論研究和豐富的實戰經驗,并被邀參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勞動爭議案件審理司法解釋》的起草工作,受聘為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兼職仲裁員。被多家公司聘請為常年法律顧問或勞動法專業顧問。并長期受邀作為講師,對企事業單位人力資源從業者進行勞動法培訓。受湖南省人事廳邀請,對該省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進行培訓。接受過中央電視臺、鳳凰衛視、深圳電視臺、荷蘭國家電視臺、勞動保障報、南華早報、北京娛樂信報、第一財經、法制早報等多家主流媒體的采訪,并被新浪網等十余家網絡媒體大量轉載。
梁先生曾為以下客戶提供服務:可口可樂、海爾集團、SONY(中國)、摩托羅拉(中國)、PHILIP、國際優孚爾(美國)、聯想集團、戴爾、三泰電子、美國半導體、安捷倫、AXAIR加濕系統、特莫瓦特、中國海洋物資公司、中國電源協會、西安楊森制藥、上海瓊森制藥、中華英才網、中國電子科學研究院、世紀金源集團、廈新電子、北京云騰賓館、航天科工集團、時代集團、HP、比亞迪、挪威聯廣認證、大眾一汽、浙江省棉紡織行業協會、華安基金、香江集團、鹽城響水供電、上汽通用五菱汽車、美的熱水器、先歌樂器、中國國旅集團、北辰實業、艾普斯電源、中國工程與農業機械進出口總公司、小松山推工程機械、杜邦、香港航空、北京建工集團、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國美電器、雅馬哈、青山控股集團、荷蘭艾爾布勒斯、小天鵝股份、交通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民生銀行、建設銀行、巨中投資集團、天津市南開太陽、佳美食品、阿達尼船務、廣東恒興集團、江西恒泰實業、廣東省農機所、合富輝煌房地產、雅柏藥業(中國)、廣東華潤涂料、廣東中鑒認證、廣東愛得樂集團、廣州外語外貿大學、廣州新基房地產、中鐵九局、深圳市勘察研究院、尼克美制藥、愛普科斯、才展禮品工業、周大福珠寶、深圳市先歌音響、住友化學(亞洲)、汕頭高新區啟博集團、金立翔光電科技、中國聯通、中國移動、萬基集團、愛科通電子、東莞市英輝集團、影兒時尚集團、江鈴控股、哈飛汽車、YKK吉田拉鏈、啟博集團、東莞勁勝集團、TCL計算機、上海步科電氣、上海地緯集團、柳州五菱汽車、浙江圣達藥業、新疆雅戈爾、中國核工業、中國鋼鐵工業協會、江蘇賽摩集團、上海柒牌公司、無錫中捷汽車、復旦大學、上海市浦東新區社會發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