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地點:2008年1月26--27日 北京--清華大學
課程目標——
Ø 幫助學員理解最新勞動法的重點條款;
Ø 幫助學員掌握新勞動法實施后企業所面臨的各類人事問題;
Ø 幫助學員掌握應對最新勞動法實施后企業所面臨的風險與處理辦法;
Ø 幫助學員掌握新法下員工合同的訂立,招聘,培訓,薪酬福利等各項工作的開展方法。
適合對象——
Ø 渴望規范人力資源管理的企業董事長、總經理、中高層經理;
Ø 各企業人力資源總監、經理、培訓經理、主管、專員及相關人力資源工作者。
課程特色——
Ø 來自新勞動法起草委員會的權威專家,解讀新勞動法訂立的全過程。
Ø 互動課堂,針對新法實施后各企業所要面臨的種種人事類問題,采用生動精彩的案例和學員互動研討的方式,使學員在輕松愉快、互動熱烈的氣氛中掌握重點和難點;
Ø 成熟課程,學員滿意度極高,專業權威的講師能現場解答學員的各類問題。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07年6月29日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實施。該法案的出臺,將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乃至企業全面經營管理產生深遠的影響。如何利用勞動合同法的契機進一步做好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提升員工關系管理水平,已經成為人力資源管理人士和各級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的關注的重點。為使企業更好把握、適應因變化而帶來的挑戰和困惑,為此北清光華世界500強實戰研究中心特邀請國內著名的勞動法專家,國務院法制辦《勞動合同法(草案)》課題組組長常凱教授及副組長梁智教授親臨現場一起為大家解讀新法律的重大變化以及企業應對策略,歡迎參加。
課程主講——
常 凱: 博士生導師、我國著名的勞動法專家、《勞動合同法(草案)》課題組組長;中國人民大學勞動關系研究所所長、勞動人事學院教授、勞動法博士、中國勞動關系學會副會長、中國勞動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曾在天津外貿學院、中國工運學院、日本九州大學法學院任教。并任中國勞動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社會法研究會副會長、國際勞工組織項目顧問、國務院法制辦《勞動合同立法研究》課題組組長等。曾到十多個國家講學和學術訪問。主持過十多項部委級、國家級和國際合作的科研項目。
梁 智: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著名的勞動法專家,中國政法大學客座教授,是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黑龍江省第十屆人大代表,北京良治時代社會勞動關系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良治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對麥當勞、肯德基、必勝客等三家企業違法用工、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表示憤慨,最終拿出法律武器對三家企業提起相應的公益訴訟,同時他還擔任著幾十家大、中型企、事業單位、數十家輿論媒體和地方政府的法律顧問。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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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勞動合同法的實施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轉型》 主講:常 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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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法》的立法背景
1) 經濟全球化下勞資關系的特點
2) 中國勞動關系的基本特點和趨向
3) 勞動合同實施狀況
4) 勞資矛盾已經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發展的主要矛盾
二、《勞動合同法》的立法趨向及其評價
1) 勞動合同的立法基點和趨向
2) 勞動合同的立法原則
3) 《勞動合同法》主要特點和評價
4) 《勞動合同法》實施的意義和影響
5) 《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對于企業的影響
三、《勞動合同法》立法的原則
1) 關于《勞動合同法》的性質和立法依據
2)《勞動合同法》與勞工標準
3) 我國職工工資總額在GDP中所占比重
4) 中美雇員工資總額占GDP的比重比較
5) 勞工標準與企業競爭力
6) 關于人力資源管理與勞動合同法的關系
7) 政府規制應放松還是收緊?
四、《勞動合同法》的主要內容和特點解析
1) 關于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
2) 關于企業勞動規章制度的制定
3) 關于勞動合同的訂立
4) 關于試用期 |
5)關于服務期和競業限制
6)勞動合同的解除
7)勞動合同解除的法律解析
8)關于集體裁員
9)關于經濟補償
10)關于勞務派遣
11)關于法律責任
五、企業勞動關系調整的發展趨勢
1) 勞動關系由個別調整向集體調整的發展
2) 關于勞動者意識
3) 關于工會的作用
4) 關于集體合同
5) 勞動爭議的發生和處理
六、《勞動合同法》的實施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轉型
1) 勞動關系法制化的市場背景
2) 勞動關系的法制化調整(一)
3) 勞動關系的法制化調整(二)
4) 關于雇主意識和雇主策略
5) 協調勞動關系已經成為HR的重要任務
7) HR的組織架構和機構設置調整
8) 美國人力資源職位薪酬變化
9) 2004年美國中級人力資源職位的薪酬
10) 關于員工招聘和解聘
11) 關于員工的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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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勞動合同法解析與企業應對策略》主講:梁 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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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法》主要調整條款的解析
1) 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限與無固定期限合同訂立條件的變化
2) 勞動合同的效力、用人單位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新條件、
3) 用人單位出資培訓、競業限制與違約金的新規定
4) 人事外包及勞務派遣的運用與限制
5) 經濟補償金支付的條件
6) 規章制度的生效及制定程序的變化
7)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辭退員工、裁減員工的規定
8) 勞動合同必備條款、約定條款和免責條款
9) 違法行為懲罰標準及仲裁訴訟選擇條款的變化
10) 工會等民主力量的限制
二、新法對企業的影響及企業面臨的風險
1) 企業用工模式的影響
2) 新舊勞動合同的整改及簽訂
3) 對企業商業秘密保護的影響
4) 勞動爭議內容的新特點
5) 勞動關系管理難度的加大
三、新法下人力資源工作的新思路
(一)勞動合同的訂立
(二)員工的招聘 |
1、如何約定專門培訓后的合同期或服務期和違約賠償條款;
2、培訓協議制定的技巧
(四)員工跳槽與辭退風險的控制與防范
1、員工違紀及辭退
2、跳槽員工違約責任的追究及賠償
3、辭退不能勝任工作、違紀員工的實務技巧
4、如何避免辭退員工時的法律風險
5、如何與核心員工簽訂離職保密協議
四、企業應對新法的策略與措施
1) 勞動合同的撰寫與必備條款約定策略;
2) 企業招聘中的新風險與新應對
3) 企業薪酬福利制度設計中的新風險與規避
4) 無固定期限合同簽訂與風險規避策略;
5) 培訓協議、保密協議與競業限制協議的撰寫應注意
的問題;
6) 違紀員工與怠工員工處理策略;
7) 違約金及賠償金的設定策略
8) 企業用工模式在新法律體系下的必要調整
9) 勞動爭議預防與處理策略。
五、案例解析、現場答疑、互動 |
學習指引——
開課時間:2008年1月26-27日(2天)
上課地點:北京·清華大學科技園科技大廈B座20層第一會議室(清華大學東門)
課程費用:¥ 2880 /人(含2天學費、教材費、會務費、午餐費)
Ø 1月20日前報名并繳納學費可享受9.5折優惠(匯款以銀行底單日期為準)。
交費方式:現金、支票、電匯,學員在收到《報名確認函》后可匯款至指定帳戶,也可現場繳納。
報名程序:請填寫末尾的報名表,傳真至:010-58850935,我們收到傳真后即發放《報名確認函》,學員收到《報名確認函》后辦理入學、交費等相關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