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棄枯燥條文解說,站在企業角度用實戰告訴企業如何來應對,可操作性強! 東莞連續開辦次數最多,深受人力資源工作者歡迎的實戰型課程! 已有幾千名學員聆聽過此課程,如果您還未了解,時機不容錯過!
時間地點:2008年3月22日(周六) 東莞南城廣彩城酒店
費 用:¥800 (含培訓費、資料費、茶水咖啡費,講師簽名證書費、中餐、稅費)。參加此課程的將免費獲邀參加3月23日(周日)下午的《勞動合同填寫技巧》研討會。 課程背景: 珠三角上千企業倒閉,曾經輝煌一時的珠三角制造業,如今正面臨危機,一度被稱為世界加工制造中心的珠三角到底發生了什么變化?為什么這么多企業離開或倒閉?成本上升尤其是人力資源成本上升成了重要的原因之一。
《勞動合同法》 2008年1月1日已出臺,直接提升企業人力資源的管理成本,“華為”要求7000員工辭職的消息鬧得全國沸沸揚揚,你的企業怎么做呢?新法的出臺,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理念和具體做法都將面臨顛覆性的挑戰,你的企業準備做些什么呢?現在,許多企業在許多具體問題上不知怎么辦了,有的想買斷,有的派人四處聽課,但總是解決不了本企業的具體問題。
為此特邀請著名的勞動法與員工關系專家、在外資企業中摸爬滾打多年的陳良瑞教授為大家講解全新勞動合同法對企業的具體影響,講解兩法銜接過程中的相關法律和處理技巧,講解外資企業中存在的具體問題的解決方法。你只要參加了這次的學習,其收獲將不可磨滅! 課程收益—— ---全新《勞動合同法》“重要變化”揭示及輔導企業如何應對……
---搏弈之下――《勞動合同法》“新變化”如何維護各方利益…
---企業實戰操作難點解析:如何有效預防和應對勞動爭議,構建和諧員工關系,控制用工風險……
--- 陳良瑞教授為近百家知名企業提供勞動法與員工關系管理顧問、咨詢和勞動爭議處理服務的多年實踐經驗與研究成果,針對企業人事關系日常管理與操作難點隆重推出本次研討會
---從企業管理所面臨的實際問題出發,結合最新《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通過大量經典案例的分析和講解、現場答疑、經驗交流與互動研討等方式,提升企業管理者有效管理員工關系的能力。
---陳良瑞教授主編《《勞動合同法》下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已印刷成冊,提供權威實用型資料。 培訓方式:精彩演講、案例分析、互動提問、作業練習、團隊討論等。 課程大綱(本次課程將解決的問題)—— 1、采用非全日制用工,一周工作30小時、工資月結,合法嗎? 2、非全日制用工是否約定試用期?能隨時終止合同嗎?約定工資需注意什么? 3、修訂人事制度或關乎職工利益的重大決定,如何走合法程序?是否要公示? 4、企業成立工會的條件是什么?工會和職工代表大會的人數是否有比例限制?用人單位沒有工會如何解除勞動合同? 5、招用勞動者,是否要建立職工名冊?動態、有效的員工履歷表應具備哪些內容? 6、如何恰當的約定試用期及合同期?如何防范因試用期管理不當引起的勞動爭議? 7、已經離職的員工重新加入公司是否還需約定試用期? 8、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否需要訂立試用期? 9、試用期內轉崗、調去分公司或公司變更注冊地址及注冊資金、試用期能否延長? 10、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情形有哪些?違法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該如何計算? 11、新法實施前后存續的勞動關系如何計算?固定期限轉為無固定期限都需要哪些條件? 12、員工自身符合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但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可行?怎樣操作? 13、與參加專項培訓的人員約定服務期應注意哪些事項?違約金該如何約定? 14、因用人單位造成賠償的處罰都有哪些情形?其中哪些情形需要追加50%-100%的賠償金?
15、制定員工手冊的原則和方法
16、制定的法定民主程序
17、員工手冊、規章制度公示程序實務操作技巧
18、員工手冊、規章制度的重點、難點與風險點提示
19、企業內部招聘制度撰寫與風險控制
20、新勞動合同法下的獎懲制度制訂要點與風險提示
21、新勞動合同法下的績效考核與薪酬調整制度設計與風險規避
22、新勞動合同法下的福利制度、工資支付管理制度制訂與更新
23、新勞動合同法下崗位調整、降職、降薪的運用技巧
24、新勞動合同法下勞動合同簽訂前的注意事項
25、新勞動合同法下試用期的運用和試用期解聘風險規避
26、有固定期限合同變更與無固定期限合同簽訂的風險控制,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條件的約定與風險規避
27、員工拒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28、企業員工在試用期內患病,是否可以延長試用期?試用期內企業是否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企業可以解除試用期內生病的員工嗎?
29、某員工辭職15天后發現辭職前已懷孕,能否回來上班?
30、員工不服從工作調動,不肯簽訂變更的勞動合同怎么辦?企業如果需要調動員工的工作崗位,怎樣做才比較好?
31、是否可以實行末位淘汰制?具體如何操作?
32、不能勝任工作,應如何判斷?
33、企業不批準員工辭工行不行?
34、員工自愿要求超時加班,企業又愿意支付加班工資,行不行?
35、員工造成損失,企業如何要求員工賠償?
36、每月留一點工資不發,年終一起發行嗎?
37、企業年終發雙薪,能代替經濟補償嗎?
38、企業內極個別員工以消極怠工的方式逼企業辭退而獲得補償金,有辦法應對嗎?
39、企業未給員工交納社保,發生工傷后,能否補保?
40、員工上班時串崗,非法操作機器受傷,能否認定工傷?
41、招工考試時受傷,算不算工傷?
42、員工在非工作時間操作機器受傷,或非工作時間外出受傷,能否認定工傷?
43、員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被診斷為職業病,企業要負什么責任?
44、勞動合同訂立時,加班費的基數如何約定?我們的工資結構由3部分組成,即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
45、對于跨越2008年1月1日的勞動合同中的違約金條款,是否繼續有效?
46、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后,企業如何裁員?
47、老員工已做到了退休年齡,企業還想繼續留用,請問,到退休年齡后是否仍需簽勞動合同?如果出了事,企業該怎么辦?
48、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員工在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能否解除勞動合同?
49、如簽無固定期限合同,由員工提出的不簽,怎樣處理?如企業提出不簽,怎樣處理?
50、新勞動合同若簽定2年,期滿,若資方不愿續簽,或依原條件資方不愿續簽者,請問經濟補償金是否應支付?應支付多少?
51、某人進入一家公司后沒有簽合同,2008年勞動合同法生效后,是否有權申請從05年到合同法生效后,這3年的兩倍工資賠償及簽無限期合同。
52、給警告信時員工不簽字時有什么可作為證據的方法;即使寄特快專遞時,員工入職時提供的地址查無此人或查無此地址時怎么辦? 講師簡介:陳教授(勞動法與員工關系專家) 中國勞動法學研究會會員、《深圳企業管理咨詢委員會》的資深顧問師、鳳崗外商投資協會長年勞動合同法顧問、PTT國際培訓師、企業管理學教授、陳教授離開大學教學崗位后,曾在數座大型外商投資企業做過CEO,在管理實踐中,對勞動法學作了深入的研究,長期接觸與輔導“企業社會責任”領域,寫成著作《SA8000標準與中國企業的實施》。曾多次被邀請于北京參與新勞動合同法草案版的修訂意見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