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地點——
上海市:2008年4月20-21日,上海物貿大廈 普陀區中山北路2550號(近武寧路口)
培訓費用:參加者需交納研討費2380元(含講義、法律單行本、酒店自助餐、茶水、紙筆等)
參加對象:企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總監、行政總監、人事經理、工會干部及負責勞動關系的專業人士、公司總裁、董事長、總經理、經理、廠長、企業法律顧問等。
課程背景:萬眾期待的“勞動合同法實施細則”即將頒布,“實施細則”正式名稱為國務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若干規定,一共32條,對《勞動合同法》許多不明確的條款做出了補充規定,提前掌握“實施細則”的規定,在“實施細則”相關規定下,深層次的學習勞動合同法的操作技巧,對用人單位降低用工風險至關重要。
主講專家:李迎春律師,34歲,執業十一年,專業方向為勞動法、公司法。大學客座教授,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成員,勞動仲裁網首席律師,勞動合同法網顧問,中國勞動學會會員,廣東瀚宇律師事務所勞動法律事務部負責人,勞動法專家,對勞動法研究具深厚造詣,擔任多家大型企業法律顧問和多家雜志社在線答疑專家和特邀撰稿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雜志特邀在線專家,多次受邀為大型企業講授勞動爭議課程,應香港中國企業協會(The Hong Kong Chinese Enterprises Association)邀請在香港成功舉行勞動合同法操作實務講座。由于在勞動法實務研究領域的專業表現,曾接受過中央電視臺經濟頻道專訪,先后接受香港《南華早報》、香港《明報》、意大利《24小時太陽報》、美國《希望之聲》、深圳電視臺、茂名電視臺、《南方都市報》、《中國婦女報》、《法制日報》、《北京日報》、《深圳晚報》、《深圳商報》、ChinaByte、《華夏時報》、《上海國資》、《遼寧法制報》等媒體采訪。在理論研究方面,發表過大量勞動法律研究文章,被各大媒體廣為轉載。著有《勞動合同法案例精解與應對策略》、《勞動合同法律操作指南》(法律出版社)、《職場法律指南-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勞動爭議防范及處理技巧》(即將出版、中國法制出版社)。
在法律實務操作方面,有著豐富的實務操作經驗,為眾多大中型企業處理過大量的勞動爭議。在深圳、廣州、湛江、成都、東莞、青島、廈門等地多次舉辦勞動法實務操作課程,為眾多的企業提供了專業的法律顧問、咨詢培訓服務,近期提供過培訓咨詢的企業包括諾基亞、廣州本田、巴士集團、恒安集團、四川航空、碧桂園、青島啤酒、中國湛江港、招商局集團、中鐵四局、中建五局、中建二局、香港中旅集團、生益科技、中興通訊(香港)、粵海控股、華潤集團、信利集團、科龍電器、步步高、金寶電子、技嘉電子、名冠集團、潤迅通訊、蘇寧電器、創科集團、華陽集團、新美亞、飛毛腿集團、海印永業、茂名電信、榮事達、大富豪家具、先鋒科技、長電科技、新世紀房地產、皇朝家私、方中集團、曼妮芬集團、安防科技、戴德梁行、茂業集團、中天置業、中海物業、京信通信、 廣鋼氣體、廣東海外建設集團、梅山糖業、永發集團、貝爾高林、維多利亞工業集團、珂迪樹脂、中遠物流(cosco)、寶供物流等數百家企業。
課程特點——
本課程與其它的勞動合同法培訓相比有著顯著不同的特點:
1、本課程不像其它《勞動合同法》培訓課程一樣講述枯燥的法律理論浪費學員寶貴的時間,我們講述的都是實務操作經驗和技巧;
2、我們不會逐條的解讀法律條文,我們深知細節決定成敗的道理,因此,我們90%以上的內容是在講述重要法條背后的操作細節,這些,才是企業參加勞動合同法培訓課程的真正意義所在;
3、我們有著長期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的經驗,我們更深刻了解企業需要的是什么,我們針對企業的用工管理過程中最容易發生糾紛的環節提供可操作性極強的應對措施和應對技巧,讓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和勞動爭議處理不再被動;
課程大綱——
第一部分:國務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若干規定解讀與用人單位應對技巧
1、08年前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條款,在08年后是否還有效?
2、用人單位能否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合同終止條件?
3、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能否終止合同?
4、合同期滿勞動者由于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原因續延勞動合同導致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是否必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5、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勞動者未續簽合同仍留在單位工作,是否屬于續訂合同?
6、連續工作年限中間中斷了多長時間才不再連續計算?
7、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約定合同到期后自動延續,或者在合同到期延長合同期限的,算不算續訂合同?
8、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繼續留用勞動者,但未與勞動者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是否也需支付兩倍工資或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9、解除或者終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否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10、勞動合同法施行后仍然存續的勞動合同未載明工作地點,工作地點如何確定?
11、勞動法第十九條規定的“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是否屬于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的“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12、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是理解為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還是理解為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13、《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那么,勞動者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和第四十一條(裁員)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嗎?
1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在尚未用工期間,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支付經濟補償?
15、用人單位因產業政策調整、貿易摩擦、食品安全等客觀經濟情況,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可否裁員?
16、用人單位額外支付的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該一個月工資按照什么標準計算?
17、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的,是否還需支付經濟補償?
18、用人單位依法解除、終止工傷職工勞動合同的,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外,是否還需支付補償金?
19、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符合法定的解除、終止條件的,是否可以解除、終止?
20、勞動者由于用人單位違法行為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比如未依法繳納社保、未及時足額支付工資、未依法支付加班費等),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年限從勞動者入職之日起計算還是從08年1月1日起計算?
21、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年限從勞動者入職之日起計算還是從08年1月1日起計算?
22、勞動者由于不能勝任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年限從勞動者入職之日起計算還是從08年1月1日起計算?
23、用人單位裁員的,經濟補償年限從勞動者入職之日起計算還是從08年1月1日起計算?
2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或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終止合同的,經濟補償年限從勞動者入職之日起計算還是從08年1月1日起計算?
25、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年限從勞動者入職之日起計算還是從08年1月1日起計算?
26、勞務派遣中的“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是指什么崗位?用工單位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使用勞務派遣用工的,有何法律風險?
27、用人單位不得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自設勞務派遣單位”一般包括哪些行為?
28、勞務派遣單位能否與被派遣勞動者約定試用期?
29、《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那么,被派遣勞動者能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30、用工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和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將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的,勞務派遣單位能否以此為由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部分:員工手冊及用工管理相關文書的制作技巧
一、員工手冊的制作技巧與用工風險防范
1、員工手冊對企業用工風險防范有何重要作用? 2、規章制度制定、修改的程序要求給用人單位帶來的風險及應對措施; 3、案例解讀員工手冊在勞動爭議案件中對案件勝敗的決定性影響; 4、實踐中用人單位員工手冊一般存在十大問題透析; 5、一份完備的員工手冊框架結構如何設計? 6、員工手冊制定過程中的民主程序設計,如何用最簡單的方式履行民主制定程序? 7、員工手冊未履行民主程序的法律風險分析及應對措施; 8、勞動合同法要求員工手冊必須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如果協商不成,用人單位如何應對? 9、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可解除勞動合同,如何在員工手冊中設計“嚴重違反”的標準? 10、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可解除勞動合同,如何在員工手冊中設計“重大損害”標準? 11、勞動者有欺詐行為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如何在員工手冊中設計“欺詐”行為的具體條款? 12、員工手冊中入職管理相關條款的設計與風險防范; 13、員工手冊中離職工作交接條款的設計與風險防范; 14、員工手冊中考勤、加班等條款的設計與風險防范; 15、員工手冊中請假制度的設計與風險防范; 16、員工手冊中假期待遇條款的設計與風險防范; 17、員工手冊中的核心內容-勞動紀律條款的設計與分析防范; 18、員工違紀警告、記過、解雇條款的設計與風險防范; 19、員工手冊公示的十種方法利弊分析與風險防范; 20、員工手冊的修訂、備案。
二、用人單位用工管理流程相關合同文本設計技巧
1、入職登記表的設計技巧與用工風險防范 2、勞動合同必備條款設計技巧;勞動合同約定條款的設計技巧; 3、保密及競業限制合同設計技巧; 4、服務期協議設計技巧; 5、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解雇書)設計技巧; 6、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設計技巧; 7、離職協議書的設計技巧; 8、加班申請書的設計技巧與加班費的控制; 9、勞動合同續簽意向書設計技巧; 10、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離職證明)設計技巧。
第三部分:現場互動交流
根據大多數企業的要求,我們力求保證每個學員都有參與交流討論的機會,因此,我們將嚴格控制入場人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