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業單位:
關聯交易之間的轉讓定價是企業控制稅收成本的常見方法之一,特別在跨國交易之間應用廣泛。關聯交易的特殊安排,有效利用不同國家之間稅收制度的差異,為企業節約了稅收成本。許多跨國公司以及內資公司已把轉關聯交易的相關安排作為極其重要的戰略性稅務籌劃課題和企業成功的關鍵因素。因此關聯交易也成為稅法領域一個日益重要且飽受爭議的問題,各類國際反避稅機制及各國稅收相關法律對關聯交易的規制越來越嚴格,企業面對的因轉讓定價產生的風險日益增加。
國家稅務總局于2009年1月8日發布的《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國稅發[2009]2號,簡稱“《辦法》”)全方位、多角度、多層次規范了企業的關聯交易稅務處理,并首次將同期資料的準備要求納入中國反避稅的法律體系。該規定事關在華企業的財務運作、稅收風險管理等重大事宜。其中,“同期資料管理”和“關聯交易定價調查及調整”是納稅人高度關注的內容。
為幫助各企業積極應對《辦法》的相關規定,有效進行特別關聯交易風險管理,合理安排同期資料的準備工作,處理好在華分支機構與國外管理企業之間的協調關系,我們特邀國內、國外稅務法律事務專家,特在北京、上海兩地舉辦本期培訓。本期重點采用“方法與操作結合”、“案例與實踐同步”的專題講解方式,并輔以提問、答疑、討論、現場咨詢等互動的交流方式進行。我們誠摯地邀請并期待您的參會。
一、時間地點:2009年6月23日-24日 上海市(22日全天報到)
2009年6月25日-26日 北京市(24日全天報到)
二、主講專家
董為眾 先生:美國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關聯交易管理專家。為眾咨詢公司(Sun Consulting Co. LLC)創始合作人。曾就職于PricewaterhouseCoopers LLP(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全美第二大世界儲蓄銀行等多家知名機構。熟悉美國、日本、歐洲主要國家稅制,精通包括聯邦稅、州稅、涉外稅、以及境內外關聯企業轉移定價政策。董先生親自策劃了多起重組及購買等商務活動。曾擔任UT斯達康通信公司,OmniVision科技公司等國內知名公司稅務方面的顧問。
張 穎 律師:資深稅法律師、會計師、注冊稅務師。北京律協稅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著名企業稅法講師。為國內外知名企業提供過數十場稅務實務培訓,受到企業廣泛好評。
三、參會對象:各企業總經理、總會計師、財務總監、財務經理、稅務經理、會計主管及稅務、會計與預算專員等。
四、研討方式:重點采用“方法與操作結合”、 “案例與實踐同步”的專題講解方式,并輔以提問、答疑;討論、現場咨詢等互動的交流方式進行。
五、培訓費用:3800元/人(含培訓費、資料費、午餐及茶點等費用)
六、特別提示:此課程由企業經營者與財務管理者一同參訓效果更佳。
附:《關聯交易風險管理與同期資料準備操作實務》培訓課程內容
第一天
上午:8:30-9:00 簽 到
上午:9:00-12:00 關聯交易定價 主講:董為眾 先生
1. 世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
2. 世界各國通過轉讓定價進行稅務競爭
3. 美國轉讓定價概況——美國有形和無形資產轉讓八種計算交易價格的方法。美國有形資產轉讓5種方法,即3個交易基礎方法和2個利潤基礎方法組成:
①.可比非受控價格法(“CUP”);
②.再銷售價格法(“RPM”);
③.成本加成法(“CPM”);
④.可比非受控交易法(“CUT”);
⑤.可比利潤法(“CPM”);
⑥.利潤分割法(“PSM”);
⑦.成本分攤協議法(“CSA”);
⑧.其他方法(Unspecified Methods)。
4. 中國轉讓定價和方法
①.可比非受控價格法(“CUP”);
②.再銷售價格法(“RPM”);
③.成本價成法(“CPM”)
④.凈交易利潤法(“TNMM”);
⑤.利潤分割法(“PSM”);
⑥.成本分攤協議法(“CSA”);
⑦.其他方法(Unspecified Methods)。
5. 最佳方法選擇和使用——無論何種方法必須要滿足“最佳方法(適用中國)”。
6. 可比性分析——決定可比性因數
7. 成本分攤協議(“CSA”)
8. 預約定價安排(“APA”)
中午:12:00-13:30 午餐、休息
下午:13:30-17:00 轉讓定價與外國關聯企業協調 主講:董為眾先生
9. 外國母公司轉讓定價策略
a.全球考慮
b.稅務及非稅務考慮
c.資金流向考慮
10. 中國分(子)公司定價
a.一般無條件接受總部安排
b.對總部轉讓定價策略不明確
c.財務與稅務之間協調
11. 中國分(子)公司轉讓定價對母公司的影響
a.外國母公司轉讓定價相應調整
b.稅務申報影響(amendments)
c.外國稅務局對母公司重新調整
d.轉讓定價調整懲罰
e.財務報告風險(FIN 48)
f.政府間協調(competent authority)
12. 預約定價安排(“APA”)
a.單向預約定價安排
b.雙向和多向預約定價安排
c.安排消除不確定因數
第二天
上午:8:30-12:00 關聯交易定價和關聯企業的法規釋義 主講:張穎律師
1、國家稅收管轄權及OECD轉讓定價指南
2、中國反避稅發展及當前舉措
3、特別納稅調整各環節銜接
4、同期資料準備的法律意義
5、同期資料準備的難點及對操作者的水平要求
6、預約定價安排及成本分攤協議的意義及制作技巧
7、關聯交易資料的法律責任
中午:12:00-13:30 午餐、休息
下午:13:30-17:00 同期資料準備 主講:董為眾 先生
1、同期資料準備
2、組織結構——公司全球整體結構
3、生產經營情況——包括關聯方的生產經營
4、關聯交易情況——包括財務記錄和申報方法
5、可比性分析——同上
6、轉讓定價方法選擇——最佳方法
7、公平正常交易范圍(Arm’s Length Range)
8、涉外關聯方使用的方法
9、成本分攤協議同期資料——在執行成本分攤協議期間,應準備和保存成本分攤協議的同期資料,無論成本分攤協議是否采取預約定價安排的方式,均須在本年度的次年6月20日之前向稅務機關提供成本分攤協議的同期資料。
10、同期資料實例解說
下午:17:30-17:30 現場答疑互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