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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事業部制的企業,始終要警惕“諸侯割據”。一方面,諸侯為了自身利益,往往不惜兄弟相殘;另一方面,皇室(集團)的資源支配能力和整合能力會被虛化、架空。
從效率角度說,事業部制的分權經營是好的;但是,從資源角度說,集團的整合能力必須強化,才能切實提高資本獲利能力。
搞事業部制的企業,始終要在分權和整合、資源和效率等方面權衡利弊。
當松下的事業部數量達到200個時,已經沒有一個社長或董事長或CEO能夠代表集團來行使整合者權力了。企業的失控就是必然的了。企業以產品為準繩設計出來的組織結構和管理架構,已經是昨日黃花,過時了。
松下的這次變革,依據在于:把建構企業組織結構的基礎,從“產品”改變到“事業領域”。就是在戰略上把“產品”分門別類,把功能類似的產品歸納到同類業務中去,然后,按照業務種類(既事業領域),重新劃分經營單位,組建新的權責體系。
有一點是所有企業都要注意的,企業的組織結構,是由企業的產業產品結構和資本股本結構決定的。不同的產業結構、資本結構,就會有不同的組織結構。不問產業、資本的結構的區別,而單純模仿別人優秀的組織結構,肯定是行不通的。
松下的新架構和運行機制
松下高層在解釋新的企業架構時,這樣說:
“在21世紀我們將廢除所有的事業部,并在原有14個小事業領域的基礎上重組為相關的四個大的事業領域——松下集團的目標是建立相對獨立的4個分社體制,各分社實現研究開發、制造、銷售、服務等一條龍的自我經營體系。”
“這是松下集團成長最關鍵的戰略方向轉變,也是2000年中村邦夫提出的創生21世紀方案中最為關鍵的改革。”
松下(中國)公司總經理淺田隆司介紹,徹底的事業重組,是要把200多個事業部的資源支配權收歸回來,交給4個分社統一控制,再由分社將開發資源集中投放在具有成長前景的領域,從而保證對產業兩端的兵力;這樣就排除了集團內部的事業重復和競爭,在各事業群體當中重新構筑合理的組織體制;14個小事業領域再構筑自我完結型的開發、生產、銷售服務一體化的運營體制。
淺田隆司把這稱為“三個基本方針”。
“三個基本方針”帶出的是“四個事業領域”即4個分社。在松下所設計的14個小事業領域中,AVC(視頻)、固定通信、移動通訊、車載電子設備、系統被劃為AVC網絡領域;家庭電化住宅設備、照明被劃為家電產品領域;健康環境系統、FA(工業自動化系統)被劃為產業設備領域;馬達、電子產品、電池、顯示器設備、半導體則劃為元器件領域。
在中村邦夫主導的這場大變革中,分社在新松下權責體系內,將是真正的實權機構。它們一方面承接來自總社的大部份執行權,另一方面又大量回收了原來事業部所擁有的經營自主權。資源支配權基本上掌控在分社一級。總社只保留戰略制定、與其他公司之間的合作及企業收購、各業務領域間的調整等職能。松下總部將不再向各業務部門和各分公司下達業務計劃指標,而是讓各業務部門自行制定計劃;同時,修改使用過程指標和結果指標,采用資金成本管理(CCM)和現金流等2種指標對業績進行評估。
總社將從投資家的視角對事業部門的經營進行評價和監督。
松下中國的業務整合
2003年之初,松下提出了一個“瘋狂”的目標:到2005年,在中國的銷售額達到人民幣700億元。而2002年,松下在中國的銷售額約為300億元。換句話說,松下要用3年的時間,實現銷售額翻1.33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