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人停工背景下的企業社保風險管理—— 繳保基數•繳保地點•審計稽核•爭議處理
培訓安排:2014年7月17日 上海金水灣大酒店 培訓費用:¥2000元/人/天 培訓大綱: 第一部分:《2014年社保年度專項審計之大幕再啟》 一、社保基數的法律框架 社會保險法等10個重要規范性文件 二、年度工資性收入申報 1、哪些人需要申報? 港澳臺、外國人的收入 境外收入申報 非全日制員工一定不用報么? 2、需要申報哪些收入? 各類補貼怎么報 競業補償金、經濟補償金需要報么? 股權激勵、企業年金、補充保險、補充公積金等問題細解 董事費、福利費要繳納社保么? 勞務派遣下的申報渠道和申報責任解析 3、統計周期怎么算? 為何年終獎被統計了兩次? 4、特殊情況應當怎么申報? 未足月工作人員申報要點——特殊人員怎么報? 生育津貼損失誰之過?——報錯了怎么辦? 異地參保的問題解析 三、會計師事務所社保審計實務 1、社保審計需要該提供什么材料? 過錄表的學問 2、如何實現對專項審計的監督? 政府部門的委托審計對誰負責 3、過錄表中的疑難雜癥 生育女職工、服兵役職工、下崗職工之“我該怎么填”? 四、社保基數調整實務 1、社保基數與“指數化工資” 社保基數對養老金的作用 2、三類基數調整業務的辦理要點 一般調整 司法文書調整 年度消極基數調整 五、審計整改實務 1、審計整改的流程操作 2、幾類可提出審計整改異議的情況解析 3、審計整改異議的具體操作
第二部分:《社會保險爭議的另辟蹊徑》 一、社保爭議的概述 1、社保行政爭議處理現狀 2、社保非行政爭議處理現狀 3、社會保險爭議的舉證原則 二、社會保險爭議之勞動仲裁 7月1日新動向 1、社保繳費爭議的受理范圍 不繳、漏繳、少繳、其他分別怎么處理?用人單位有何法律責任? 2、社保繳費爭議不予受理的幾類情況 3、工資支付情況和具體金額的舉證責任和事實認定 社保漏繳利息差——誰的責任 4、需要注意的其他幾類特殊情況: 協保人員、協解人員、一次性繳納鎮保人員 一事不再理原則 三、社會保險爭議之勞動監察舉報 1、勞動監察舉報社保爭議之受理范圍 與社保受理的分工 2、勞動監察的辦案程序 用人單位、用工單位主體審查案例 調查取證的解析 3、勞動監察的處理結果 責令整改與行政處罰 4、勞動監察的社保爭議幾類特殊情況: 時效問題——社保維權究竟有沒有時效? 工資基數的特殊程序 勞動監察的行政處罰 四、社會保險爭議之社保稽核舉報 1、三類社保稽核 日常稽核 重點集合 舉報稽核 2、社會保險爭議的另辟蹊徑——舉報稽核 事實調查會與簡易程序 五、社會保險補繳實務 1、簡易(短期)補繳實務 2、一般(中長期)補繳實務 申報材料 審核要點 關聯影響 3、特殊補繳 六、互動答疑
培訓講師:張佶 張老師原任上海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基金征繳科科長,在上海市社保系統從事業務結算和社保經辦多年,具有極其豐富的社會保險業務知識和操作經驗。《社會保險法》實施后,張佶多次擔任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講師,為轄區的參保單位進行社會保險法律知識和業務經辦的系列講座,擔任長寧勞動關系協會的勞動關系特約講師。 近年來,發表了《社保異地轉接,少跑冤枉路》、《年度職工工資性收入申報“十問”》、《“綜保并軌”、“鎮保并軌”熱點問題解析》、《上海“社保”實務操作系列之——繳費通知書應該怎樣計算?》、《招工后勿忘參加“社保”》、《勞動合同中的社會保險條款之法律分析》、《未交社保辭職,也能獲得經濟補償》、《入職首月不足月工作得的社保繳納問題》、《誰說交社保不如買定投?》、《怎樣了解你的養老保險帳戶?》、《靈活就業人員需及時繳納社保》等眾多論文。 |